重庆晚报登报挂失声明公告

版次:006    作者:2025年03月28日

登报热线13657624557

银行开户许可证遗失声明 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不慎将专户开户许可证遗失,核准号:Z6530002411302,特此声明作废。

●遗失重庆炎焱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公章5

001030837495财务章5001030837496作废

●渝中区蕴蓄商贸中心(个体工商户)遗失公章壹枚(编号5001120604481),声明作废

●重庆市汉华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遗失公章壹枚(编号5002241002166),声明作废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小徐商务信息咨询工作室遗失公章壹枚(编号5001068256194),声明作废

●重庆旭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遗失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证书编号D350153705,声明作废

●重庆瑞托司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遗失财务专用章(编号5001068150371),声明作废

●重庆肆无商贸有限公司遗失公章5001057364302财务章5001057364303汪阳法人章5001057364304作废

●重庆通航富悦低空经济产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遗失公章5001120629858、财务章500112062

9859、况苏宸法人章5001120629860,声明作废

强制清算公告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重庆安信达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强制清算案。公司债权人、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自本公告见报日起45日内,书面向清算组申报债权、清偿债务或返还财产。联系人:杨律师(15902377627,重庆市两江新区西湖支路2号精信中心B塔12层)

重庆安信达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

注销公告:重庆市渝中区较场口幼儿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5001039029491272)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拟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现已成立清算组。请债权人自2025年3月28日起90日内向本单位清算组申报债权。特此公告!2025年3月28日

票据遗失声明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港航海事事务中心遗失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票据编号:渝财00101-(2014)No:604864024,总计壹份包含五联,现声明以上票据遗失作废。

遗失声明:夏卫霖于2025年3月13号遗失身身份证(证号:500382200703025382)(有效期2022.02.25-2027.02.25)声明作废 ,自遗失之日起不承担他(她)人冒用后果。

●南滨路旺铺转让13983897093蔡

●吴中新遗失重庆市开州区民心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安全服务保证金收据,票号:01541

60,时间:2022年4月1日,金额:15000元,作废

●重庆卓银商贸有限公司遗失公章(编号500114102

5789)、财务专用章(编号5001141025790),声明作废

●重庆秋本机械设备有限公司遗失法人章(法人名:邱洪),声明作废

●九龙坡周兴勇口腔诊所遗失公章壹枚(编号92500107MA5UA91U4G),声明作废

●重庆犇腾铝业有限公司遗失公章(编号50022220830

75)、财务专用章(编号5002222083076)各壹枚,声明作废

●重庆安帆盟科技有限公司遗失公章壹枚(编号5001078473225),声明作废

●重庆众人乐物流有限公司遗失公章(编号:5002221015093),声明作废

●重庆滨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遗失唐雪法人名章壹枚(编号5001141503424),声明作废

●两江新区策战建材经营部遗失公章壹枚(编号5001141103664),声明作废

●遗失永川区曾平兰食品经营部公章壹枚,编号:5003834064119声明作废

注销公告:重庆两江新区寻声职业培训学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500191MJP6203862),经理事会决议注销本学校,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在登报之日起45日内,请债权债务人到本公司办理债权债务清偿手续,特此公告!2025年3月28日

案件调查通知书

案件编号:渝中2025010

重庆国投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王*投诉你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一案,我中心已经立案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你单位法定代表人携带身份证及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以及王*在你单位工作期间的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和原始工资表原件及复印件,于收到本通知后10日内到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渝中办事处接受有关本案事实的调查询问。

二、委托本单位其他人员或者律师接受调查询问,还应当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及单位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三、你单位作为被投诉人有权利就职工提交的证据材料内容举示相应证据,也有配合我中心查清该职工在你单位工作期间劳动关系及工资情况的法定义务。你单位无正当理由不接受调查和逾期不提交相关证据材料的,我中心将依据该职工提供的有效证据和我中心查清的事实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附件:职工提交的《投诉书》复印件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63654033

办公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人和街36号

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渝中办事处 2025年3月20日

寻人启事

为实施城市规划建设,经《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土地的预公告》(巴南府预公告〔2024〕10号)和《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土地的预公告》(巴南府预公告〔2024〕11号)文件批准,拟征收莲花街道新华村5社、6社及村集体部分集体土地。本宗征地涉及新华村6社廖廷会(已故)的房屋需拆迁,户主吴弦和其家庭成员妹妹牟长学系房屋继承人。根据《重庆市巴南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实施办法》(巴南府发〔2021〕11号)等文件精神,吴弦和牟长学符合住房安置补偿条件。请户主吴弦于2025年4月3日前到莲花街道征地办办理征地拆迁安置补偿相关手续。逾期不办理的,由其家庭成员牟长学全权办理。

重庆市巴南区征地事务中心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莲花街道办事处

2025年3月28日

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案件调查通知书

案件编号:九龙坡2025015

重庆健行家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陈*昆投诉你单位2023年4月至2024年9月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一案,我中心已经受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你单位法定代表人携带身份证及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及陈*昆在你单位工作期间的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原始工资表原件和复印件,于收到本通知后10日内到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九龙坡办事处接受有关本案事实的调查询问。

二、委托本单位其他人员或者律师接受调查询问,还应当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及单位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三、你单位作为被投诉人有权利就职工诉求举示相应证据,也有配合我中心查清该职工在你单位工作期间劳动关系及工资情况的法定义务。你单位无正当理由不接受调查和逾期不提交相关证据材料的,我中心将依据该职工提供的有效证据和我中心查清的事实依法做出处理决定。

联系人:宁老师 联系电话:68195539

办公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兴堰路4号附60号

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九龙坡办事处 2025年3月18日

关于重庆市公安局渝中区分局南纪门派出所室内装饰工程农民工保证金收据遗失的公告

重庆市公安局渝中区分局南纪门派出所室内装饰工程于2010年12月30日开工,2011年2月28日竣工,建设方为重庆市公安局渝中区分局,施工方为重庆瀚方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我司于2010年11月3日交纳了该项目农民工保证金,收据编号为(2009)No:0021411555,金额为小写:9728元(大写:玖仟柒佰贰拾捌元整)。该项目农民工工资早已结清,现我司需到人社局办理保证金退还,若还有涉及该项目农民工有未结清工资的情况,请于2025年3月 28 日(登报之日起)30日内向我司提出(联系电话:023-63108102),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有农民工到我单位反映有欠薪,则视为该项目无欠薪,由于上述编号收据遗失,故特登报公告!

重庆瀚方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2025年3月28日

云阳县江口镇、双龙镇、人和街道等乡镇

供水保障提升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云阳县宏源水利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委托重庆后科环保有限责任公司承担了云阳县江口镇、双龙镇、人和街道等乡镇供水保障提升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使社会各界更好了解该项目的建设内容、环境影响评价程序和内容,现将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相关信息进行公示。1、欢迎关注本项目的单位、个人在公示之后从网站下载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与调查表。征求意见稿下载链接:https://pan.baidu.com/s/1o1zXA2UU5J7GFp

XVdBB2Ew提取码:pn52;公众意见调查表下载链接:https://pan.baidu.com/s/1DSymok4UcG6MljBaqIg

tvg提取码:cdy9。2、联系方式:建设单位:云阳县宏源水利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联系人:曾老师 15870552763;评价单位:重庆后科环保有限责任公司;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大坪正街160号4幢44-23#;联系人:李工 15923044912。3、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可能受到本项目影响的所有公众,及对本项目建设或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有意见和建议的所有公众。4、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可通过网络链接下载公众意见表,并按要求填写后发送至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人邮箱,或电话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人实名反馈相关意见。5、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通 知

南岸区上新街房管所公房承租人:按照《重庆市公有房屋租赁管理暂行办法》(重府发〔1982〕207号)、《重庆市公有房屋租赁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重房发〔1983〕199号)及《公房出租管理制度》(南岸建通〔2025〕5号)文件等相关规定,公房承租人应当依法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约,现因公房存在承租人变更或租赁期满未续签租约等情况,需核实并完善公房承租人基本信息,请系南岸区上新街房管所管理范围的公房承租人收到本通知后,于2025年5月10日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和《重庆市公有住房租约》原件及相关委托手续,前往南岸区上新街房管所完善租约手续并进行承租人信息登记。逾期未前往办理续租手续或进行信息登记的,我所在核实相关情况后,将采取解除租赁关系并收回房屋或要求承担违约责任等相关措施维护出租人合法权益,由此造成的法律后果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前期已进行信息登记或续签租约的不在通知范围),本通知公式期30日。特此通知!

南岸区上新街房管所 2025年3月28日

浙江油田渝西大安区块大安1H13井区

五峰组-龙马溪组深层页岩气产能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第二次公示

项目环评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电子版全文及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为:https://pan.baidu.com/s/1E8-vGcp3nziDyKmwLHWEUQ 提取码:5rec;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油田分公司重庆天然气事业部(地址:重庆市永川区卫星湖街道星湖大街999号;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23-49886077)”可查阅;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项目周边企业单位及群众;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至建设单位联系人邮箱(405626954@qq.com)或致电建设单位反馈意见;公众提出意见时间为:2025年3月26日起10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