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行为明确禁止

《重庆市轨道交通条例》7月1日起施行

版次:002    作者:2025年03月28日

3月26日,重庆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重庆市轨道交通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5年7月1日起实施。

该条例主要涉及轨道规划、综合开发、运营安全管理、安全保护区、法律责任等方面内容。

条例明确线网规划应当确定轨道交通线路走向、主要换乘节点、资源共享和用地控制要求,统筹轨道交通与铁路、航空、公路、水路等公共交通之间,以及轨道交通不同线路之间的换乘衔接,充分发挥规划统筹引领作用。

明确轨道交通应当与地域风貌、文化旅游融合发展,塑造城市特色风貌;规定有条件的轨道交通出入口及附属设施应当与城市道路、周边建筑、公交站点等一体规划设计,提升城市空间整合度。

条例鼓励采用技术成熟、经济适用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和新设备,稳妥有序扩展创新应用场景,推动轨道交通向低碳化、智慧化转型。

支持轨道综合开发建设,突出“站城”融合导向,规定综合开发应当统筹地上、地下空间资源,与轨道交通建设同步规划、立体开发;明确土地供应可结合规划条件、建设指标、设计方案及轨道交通技术能力科学设置出让条件,实现土地资源高效利用与项目资金平衡。

条例还修改完善危害运营安全的禁止行为,新增在出入口、通风亭等周边躺卧留宿、堆放物品,在地面或高架线路两侧百米内升放风筝、无人机,以及违规携带电动车进站等行为,织密安全风险防控网。

据上游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