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2

三方合力,才能“赏”得明白 版次:002  作者:  2026年04月17日  

近年来,网络直播打赏乱象频发:低俗擦边、虚假人设、诱导话术层出不穷,部分平台更将打赏与主播排名、流量推荐深度绑定,利用用户的从众心理和情绪弱点刺激非理性消费。未成年人因心智不成熟,极易被诱导,给家庭带来经济负担和安全隐患。

为此,中央网信办发布《关于加强网络直播打赏规范管理的通知》,明确要求网站平台不得向八周岁以下未成年人提供打赏服务。新规的意义不仅在于“立规矩”,更在于“树导向”——通过设置打赏限额、提醒功能、规范排名机制,剥离打赏的功利与攀比色彩,让打赏回归“认可内容、支持创作者”的初衷。针对未成年人的分级保护,也为平台划定了清晰的责任红线。

然而,新规的部分条款仍需细化。例如,用户放弃限额设置时,平台只需通过“适当方式”确认。若“适当方式”缺乏明确标准,极易被简化为一次性弹窗提醒,流于形式。监管部门应进一步明确要求,如二次确认、延时提醒等更具约束力的方式,确保用户理性选择。

同样,未成年人保护机制在实际操作中也面临难题:如何核验“监护人同意”?如何精准识别“疑似未成年人使用成人账号打赏”?目前缺乏统一的技术标准。一方面,监管部门需牵头制定核验标准,明确线上流程与技术要求;另一方面,平台应建立常态化排查机制,畅通监护人投诉举报渠道,切实保障未成年人权益。

徒法不足以自行。新规落地需要监管、平台、用户三方合力:监管部门要加强常态化检查,对违规平台依法处罚;平台要扛起主体责任,完善功能、细化流程,主动接受监督;用户则应提升理性消费意识,抵制诱导行为。唯有如此,直播打赏才能告别冲动与诱导,真正回归理性与健康,推动网络直播行业行稳致远。

据光明网

重庆晚报 1985-2018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渝)字004号